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「基礎法學之理論與方法:理論群組」專題研究
Seminar on Theories and Methods of Fundamental Legal Study: Legal Theory 
開課學期
108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王泰升 
課號
LAW7469 
課程識別碼
A21 M987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霖研二1502 
備註
基礎法學組一年級必修課程。第一週停課,欲加簽之同學至院辦辦理。
限碩士班以上
總人數上限:24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81LAW7469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基礎法學的範圍廣泛,通常包括法理學、法律史、法社會學、法律經濟分析等,新近更包括各種廣泛的law and …等研究領域。然而,目前台灣大學部法律系的基法課程相當不足,即使是考進法律系碩士班基法組的研究生,往往也有基本訓練不足之處。有鑑於此,基法組開設「基礎法學的理論與方法:理論群組」以及「基礎法學的理論與方法:法律與社會群組」,各兩學分的兩門課程,期使修課同學對於基礎法學有完整深入的認識與掌握。本學期所開設的是「理論群組」課程,將分別由顏厥安、莊世同、簡資修等三位教師主講。

本課程也非常歡迎法律系碩士班其他組的同學,本於將基法知識運用於探究各該組議題之需要,經由這兩門課程充實基法訓練。尤其歡迎在必修課程中未排入基法學科的科法所學生修習本課程,以擁有法律人必備的基法知識,並深化作為基法理論及方法之一的「科際整合」的能力。 

課程目標
1. 讓同學擁有各個基礎法學重要領域的基本知識。未來不論寫哪一方向的論文,其基本知識不會偏廢。
2. 「基本知識」包括:各領域的基本概念、觀念、理論、方法、文獻、資料、主要爭議問題、傳統與新興研究領域等。一個基本的評量方式預訂讓同學能掌握約200個左右的關鍵字(概念),以及運用這些概念的分析與論述方法。
3. 經由本課程的修習,可較清楚地選擇哪些領域來深入研究與撰寫論文。
4. 訓練寫作學術論文的基本能力。 
課程要求
進行方式與課程要求:
1. 各個單元,將由一位基法專攻的老師負責講授。
2. 課程進行中,選修者是否得使用電子設備(如手機、電腦、平版電腦),由各講授老師決定。
3. 上課務須出席,且預先閱讀每週之指定閱讀文獻,積極參與課堂討論,每位選修者都將被要求發言。
4. 各個單元可能採用筆試,或須撰寫指定文獻心得,由講授老師決定並評分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見每週指定教材 
參考書目
上課提供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課堂參與(含出席狀況)  
10% 
 
2. 
各個講授老師之評鑑成績 
90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09  不上課 
第2週
9/16  王泰升
本課程一般說明 
第3週
9/23  顏厥安(一)
“Introduction” and “Why Interpret?”, in Raz, Joseph. (2009). Between Authority and Interpretation. On the Theory of Law and Practical Reason. Oxford University Press. 1-13; 223-240.
兩位同學報告,分配如上顯示之頁碼。
每位報告時間15~20分鐘。
 
第4週
9/30  顏厥安(二)
“Interpretive Concepts”, in Dworkin, Ronald. (1986). Law’s Empire.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, 45-86. (45-65; 65-86)
兩位同學報告,分配如上顯示之頁碼。
每位報告時間15~20分鐘。 
第5週
10/07  顏厥安(三)
“Religious Freedom”, in Dworkin, Ronald. (2013). Religion without God.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, 105-147. (105-124; 124-147)
兩位同學報告,分配如上顯示之頁碼。
每位報告時間15~20分鐘。
 
第6週
10/14  顏厥安(四)
共同討論_主題:「憲法與法律中的『宗教』概念」
與莊世同老師、簡資修老師一起進行
兩位同學報告:針對下列主題,提出「法律意見鑑定書」。
每位報告時間15~20分鐘。

◎我國憲法中的「宗教」概念,該如何詮釋?援引「社會事實」就可以確定其意義嗎?可參考:釋字460(神壇、建物), 490(兵役), 573(寺廟條例), 644(人團法、共產主義), 748(同婚)
◎憲法/法律體系中的宗教概念(以下同),可以包括無神論、共產主義,或「中華文化」、「儒家思想」嗎?
◎「中華文化基本教材」,有無侵犯人們的「宗教自由」呢(獨尊某一種宗教)?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,有無侵犯宗教自由(蔑視許多宗教)?
◎個別學校(公立或私立),個別老師,可否以宗教自由的理由,拒絕教導「中華文化基本教材」或性別平等教育?或教導學生反對祭祖(因為是迷信)?或在「生物學」課程講授「創造論」?或主張人類胚胎自精卵結合那一刻,就是一個獨立的人類生命,因此墮胎一定是殺害某個人?
◎既然憲法要保障追尋生命終極意義的宗教(自由),絕大部分人也都相信某一種宗教、神祇或非物質的存有,為何反而在學校教育中,要保持「宗教中立」,避免教導有神論(相關材料),甚至整體傾向於否定「有神論」?

[說明:這些問題雖然「項目」很多,但都是彼此高度相關的「一組」問題,為了回答一個問題,必須同時有辦法回答所有其他的問題。報告時,請注意要提出「法律論證/論據」(legal reasoning/arguments),要進行法律解釋,並進行法理學層次的分析。應避免只是針對議題,提出空泛的想法與價值觀]

參考資訊
https://www.nytimes.com/2019/05/23/opinion/abortion-supreme-court-religion.html?searchResultPosition=9
https://www.theatlantic.com/politics/archive/2019/08/trump-lgbtq-rules/596116/ 
第7週
10/21  顏厥安(五)
考試:
以學術格式論證,撰寫一篇小論文。主題範圍與宗教有關。具體的題目考試時揭露。可攜帶本學期指定閱讀材料(紙本)。不可使用電子設備。
 
第8週
10/28  莊世同(一)
法律、道德與法治
1. Raz, The Authority of Law一書'The Rule of Law and Its Virtue'的pp.219-229。加上 Raz, The Law's Own Virtue
2. Dworkin: Justice in Robes第6章的pp.162-186 
第9週
11/04  莊世同(二)
自由、平等與法治
1. Tamanaha, On the Rule of Law 第7-8章(形式與實質法治理論)
2. Hayek, 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y, 第14章'The Safeguards of Individual Libety' 
第10週
11/11  莊世同(三)
法律、尊嚴與消極自由
1. Dworkin, Justice for Hedgehogs, 第9章'Dignity'
2. Dworkin, Justice for Hedgehogs, 第16-17章(Equality & Liberty) 
第11週
11/18  莊世同(四)共同討論:「積極安樂死」

參考資訊https://www.storm.mg/article/1640168
 
第12週
11/25  莊世同(五)
考試 
第13週
12/02  簡資修(一)
寇斯定理 
第14週
12/09  簡資修(二)
法律系統 
第15週
12/16  簡資修(三)
法律之學 
第16週
12/23  簡資修(四)
共同討論:「租金管制」

參考資訊
https://www.bbc.com/ukchina/trad/vert-cap-47628241 
第17週
12/30  簡資修(五)
考試 
第18週
1/6  停課